招录公告——陕西省宝鸡市某政法机关

2021年1月8日   点击人次: 4982   

招录公

一、考录单位

陕西省宝鸡市某政法机关

二、单位情况

国家部委派出机构,工作地点位于宝鸡市区,执行陕西省公务员工资标准,人民警察序列,政法编制。报名采用线下报名方式(疫情影响可先通过电话或网络联系报名,并适时提交资料),需参加陕西省公务员考试,录用后为国家公务员。

三、专业要求

限男性:法学类(0301)、政治学类(0302)、公安学类(0306)、外国语言文学类(0502)、计算机类(0809)、电子信息类(0807)、公安技术类(0831)。

不限男女专业:心理学(0711)、哲学类(0101)、中国语言文学类(0501)、新闻传播类(0503)、马克思主义理论类(0305)、社会学类(0303)。

四、报考条件

1、2021年应届公办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获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。

2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,品德端正,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白。

3、中国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。

4、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政治素质好,组织纪律性强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男生1.7米以上,女生1.6米以上。

5、基础理论扎实,知识面广,学习成绩优良,熟悉掌握办公软件,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、口头表达及社会活动能力。

五、需备材料

1、盖有公章的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、复印件。

2、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及简历。

3、专业水平和学习成绩证明材料(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)。

4、免冠一寸、两寸照片各三张(白底),全身五寸生活照一张(站立姿势,无遮挡)。

5、学历学位证书(未拿到者须在笔试后资格复审环节提供,届时还未取得者取消资格)。

6、表现突出或成绩优秀,被院校推荐为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公派交流生并具有其他经历的,由学校出具盖有公章的证明材料。

7、护照、港澳通行证等出国(境)证件原件和复印件。

六、报考联系方式

有意向的同学请通过电话具体咨询,报名截止日期:2021年1月31日。

程老师:17391508680

曹老师:17729323129


陕西省宝鸡市某政法机关

2021年1月8日